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为确保学校60周年校庆活动有关档案材料及时、完整归档,现将校庆专题档案材料收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收集范围
(一)校庆筹备工作有关文件,校庆活动总体筹备以及各专项工作组工作方案、工作总结等材料。
(二)为迎接校庆制作的音像视听资料,包含校史(院史)、画册、宣传短片、校友通讯录等。
(三)学校组织的各项重要活动目录。
(四)庆典大会领导讲话资料,贺电、贺信、题词,来宾、校友签到记录等。
(五)接收捐赠物品、资金清单。
(六)办学成就展图片、文字解说文本及电子版资料。
(七)为校庆活动制作发行的纪念品、礼品袋、邀请函、感谢信、校庆标识、证件、捐赠证书等印刷品。
(八)校友会组建筹备工作有关材料。
(九)校庆期间校内外有关媒体的宣传报道材料。
(十)见证学校、学院发展历史的实物及材料。
(十一)其他与校庆活动有关的资料等。
二、收集办法
(一)学校校庆活动所形成的存档材料由党办、校办、党委宣传部、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整理归档;学院组织校庆活动所形成的存档材料由学院负责归档。
(二)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认真做好校庆专题档案材料的收集、保存和整理工作,并于11月底前将有关材料及清单移交学校档案馆。
(三)档案馆组织专门力量对进馆的校庆专题资料进行鉴定、分类、编目,确保校庆专题档案材料归档工作顺利开展。
联系人:张颖,联系电话:86180047。
二○一○年十一月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