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为确保各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及时、完整地收集归档,现将归档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
1、2025年1月1日—12月31日,学校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其他各项工作、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,包括文件、报表、声像、实物、电子档案等不同形式、载体的材料。具体可参见档案馆网站《山东师范大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》;
2、个别单位没有及时归档及遗漏的往年材料,现一并收集归档。
二、归档要求
1、全面收集本单位形成的档案及收到的上级文件。要审核归档材料是否齐全、重要文件是否有相应的标识(如单位印章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)、文件附件是否齐全,以确保归档文件材料内容完整、合格有效。复印件原则上不得归档。
2、校级制发的各类编号文件由党办、校办统一移交,各单位不再整理归档。
3、除纸质载体外,电子文件同步归档。
4、移交纸质和电子档案的同时,需将“归档文件目录”、“移交目录”一并交档案馆。
三、归档时间
请各单位将归档材料、归档文件目录及移交目录于4月13日前交档案馆。
地点:千佛山校区图书馆南区四层(从图书馆北门进入,径直往南右拐电梯四层)。
电话:0531-86180047
附件:1.归档文件目录
2.档案移交(接收)登记表
2026年3月11日